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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度第四次定期支付份额
    折算结果的公告
    2015-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发布了《信诚基金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度进行第四次定期支付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提示公告》”)。根据《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通过基金份额折算、缩减份额、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定期支付。2015年12月16日为本基金2015年度第四次定期支付基准日及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相关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34元,本基金的折算比例为1.009840309,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321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09840309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定期支付款项。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将计入基金财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季季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定期支付方案的公告

      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833号文核准募集。《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已于2013年9月12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通过基金份额折算、缩减份额、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定期支付。本基金每季度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不进行支付,但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之后则按季度进行定期支付。基金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将会在每年年末确定本基金下一年的定期支付方案,该支付方案中需载明下一年基金支付的支付基准日、每单位份额的支付金额。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2016年定期支付基准日定为:2016年3月14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9月14日和2016年12月14日。若前述某一定期支付基准日为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节假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定期支付基准日的具体安排,发生此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在前述定期支付基准日,本基金每单位份额的定期支付金额依次为0.013元、0.013元、0.013元和0.013元。

      本基金定期支付的详细规定请参见《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定期支付”“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或《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定期支付”“十一、基金份额的折算”。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月月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定期支付方案的公告

      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3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57号文注册募集,《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已于2013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通过每月定期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支付现金。基金管理人将会在每年年末确定并公告本基金下一年的定期支付方案。

      本基金已自2014年3月起,对满足定期支付条件的投资人实施定期支付。自本基金首次定期支付后,将每月对投资人进行1次定期支付。

      本基金2016年度的定期支付基准日为每个自然月的第5个工作日。年度定期支付比例为5.10%,每期定期支付比例为5.10%/12=0.425%。

      本基金定期支付的详细规定请参见《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七部分 定期支付”或《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十、定期支付”。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