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研究·市场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导读
  •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高管简历的详细说明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张江创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 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  
    2015年12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1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的高管简历的详细说明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张江创业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15-09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7,493,9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5.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陈锐先生、赵建先生、潘丽春女士、钟明博先生、张四纲先生、费忠新先生、申元庆先生、詹国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克菲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黄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27,493,9591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转让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案97,900100.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飞舟、姚利萍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