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研究·市场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出资设立芜湖信达丝绸之路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5年12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5版:信息披露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出资设立芜湖信达丝绸之路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5-05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于2015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翠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额度:拟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5、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公司银行借款或补充项目资金或补充营运资金;

    8、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批次、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募集说明书、定向发行协议、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彭小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郑晓武、田向阳、陈胜昔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志伟,男,195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外信贷业务处处长、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华联新光百货(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华联嘉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联咖世家(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5-05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5日

    至2016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罗志伟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361华联综超2015/12/2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

    邮政编码:102605

    联系电话:010-57391823

    传真:010-57391823

    联系人: 李春生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01罗志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5-05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彭小海先生不再担任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彭小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5-05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行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简称15华联SCP004
    代码011598119期限270天
    起息日2015年12月18日兑付日2016年9月13日
    计划发行总额7亿元实际发行总额7亿元
    发行利率4.05%(发行日9个月SHIBOR+0.8%)发行价格100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