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14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5年12月15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嘉棣先生、何海晏先生、宗剑先生、李建国先生、徐蕾蕾女士、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亮先生、陈永利先生、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
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帮助核心供应商、核心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通过以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由银行向其个人生产经营提供一年期专项贷款,进一步夯实公司原材料的供应保障与市场营销的稳定增长。经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拟为认定的不超过15户的核心供应商向银行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认定的不超过50户的核心经销商向银行办理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贷款提供一年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对该项担保,公司采取了受益对象的资质准入、以自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及专款专用、控制贷款额度比例等的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拟循环累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15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向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期限壹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途为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向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研究:
1.同意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期限壹年,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用途为购买原料奶、辅料、白糖、包材、机器设备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2.上述授信为企业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1月6日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详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12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嘉棣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广西第十、十一届政协委员会常委、广西工商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民建广西委员会常委、中央企业委员会委员。历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工程师、深圳沙头角保税区开发服务公司开发部经理、深圳世贸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广西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广西食品安全协会会长、广西奶业协会会长、广西大学兼职教授。任职期间先后被授予“改革开放30年中国乳业杰出人物”、“中国光彩事业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第二届中华农业英才候选人”、“广西自治区劳动模范”、“广西优秀企业家”、“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南宁市劳动模范”、“南宁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黄嘉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303,023,388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海晏先生: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职于南宁百货站、南宁市商业局、南宁市旅游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皇氏甲天下乳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柳州皇氏甲天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广西皇氏甲天下畜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宁馥嘉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皇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新皇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何海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2,778,72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宗剑先生: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前任北京中广世纪投资公司总裁,2006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广西金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皇氏甲天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2月至今任广西皇氏甲天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0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至今任四川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北京北广传媒高清电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遥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宗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02,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建国先生: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今任御嘉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2009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2010年中国地产功勋人物、2010年中国最具前瞻性投融资典范企业家、中国地产十五年最具影响力人物等表彰。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建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99,457,249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蕾蕾女士: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5年以上传媒出版领域从业经历,历任时代超越集团影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影视专题片项目提案、制作团队搭建、投资、拍摄、市场推广和发行;华人传媒集团版权部总监,负责电影、电视剧投资、发行;正版音像制品出版、发行;音像连锁超市产品营销;星美传媒版权运营中心总监,负责星美集团的版权运营;网尚文化集团节目中心总经理,全面负责版权投资、节目发行、宣传推广和新媒体销售渠道搭建等工作。2009年7月至今任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蕾蕾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31,039,817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婉芳女士: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12月到公司就职,2003年10月至2005年9月担任公司销售公司行政部主任,2005年10月至2011年5月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同时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婉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14,8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亮先生:1973年出生,中南大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后,教授职称。陈亮先生已于2008年8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4年7月至2002年6月任南华大学助教、讲师;2002年6月至今任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桂林理工大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陈永利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陈永利先生已于2014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现已并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永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许春明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许春明先生已于2009年3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3年3月至今在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2013年12月至今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14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2月18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5年12月15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石爱萍女士、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开展为公司认定的核心供应商及经销商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除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外,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产业链的发展,以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针对该项担保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确定了风险的可控性,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石爱萍女士: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10月至2008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秘书,2008年6月至今任公司项目办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行政办主任,并从2010年10月起至今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食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石爱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黄升群先生: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曾担任公司乳品厂班长、车间主任等职务,2009年任乳品厂副厂长,全面负责总部乳品厂生产管理工作,2011年11月至今任乳品厂第一副厂长,全面负责总部乳品厂生产管理和设备技术、技改等工作,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黄升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 – 14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亮,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陈亮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亮 (签署)
日 期:2015年12月18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永利,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陈永利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永利 (签署)
日 期:2015年12月18日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春明,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许春明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许春明(签署)
日 期:2015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14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亮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下转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