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赤天化 编号:2015-078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13日起停牌,并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6);因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7),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55),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但由于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预计无法在原预定时间按期复牌,因此公司需延长复牌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 12月 9日,公司第六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交易对方为实际控制人丁林洪先生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
(二)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渔阳公司持有的圣济堂医药类资产等,因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二、重组进展情况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
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1个月。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13日起停牌,并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6)
(2)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7),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3)2015年11月1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继续停牌申请后,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4)2015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标号:2015-067、068),同意公司申请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1个月。
(5)201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的公告》(公告标号:2015-073),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
因各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暂不能形成重组预案,故无法在预计时间内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