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10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三位高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现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收到总裁姜丛华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发展需要,姜丛华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姜丛华先生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姜丛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赵卫群女士的辞职报告,为了专注于上海凯思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赵卫群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赵卫群女士仍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思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赵卫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林环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林环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林环女士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林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姜丛华先生、赵卫群女士和林环女士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5-10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潮龙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金明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金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张金明先生简历
张金明,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厦门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处副处长,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研究二处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粮置地杭州公司总经理。
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编号:2015-11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8日、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特别提示: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关于增补方明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以议案7《关于增补杨继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为前提,如议案7未获得通过,则议案8也不能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1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嘉凯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3、关于修订《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4、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转让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6、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7、关于增补杨继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8、关于增补方明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9、关于为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以上议案1-6及议案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见本公司12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议案9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见本公司12月1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2、3、9为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嘉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100.00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修订《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转让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增补杨继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增补方明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为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 9.00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④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真:0571-87922209
联系人:喻学斌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的议案 | |||
| 4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5 | 关于转让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6 | 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 |||
| 7 | 关于增补杨继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8 | 关于增补方明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9 | 关于为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〇”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5年 月 日
附:拟任董事、监事简历
方明义,男,196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国际大厦财务部副经理,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财务总监助理,杭州国大雷迪森广场酒店财务总监,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继萍,女,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监、行政部总监。现任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监。
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