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5-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尤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尤迈”)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544200416,发证时间: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有效期:三年。
深圳尤迈已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深圳尤迈将可连续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尤迈将依照法定程序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备案事宜。
2015年深圳尤迈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