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98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杨旺翔因失联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全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此后,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和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不排除存在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1月5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1月5日至2016年4月4日继续停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099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3日15:00至2016年1月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五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用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12月3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靓燕
联系电话:0575-89005608
传 真:0575-89005609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五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8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3
2、投票简称:申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申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1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1.00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 |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
附注:
1、上述议案,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ST申科 公告编号:2015-10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此后,公司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4月4日继续停牌,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概况
自停牌以来,各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也抓紧时间与交易相关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款进行谈判、协商。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和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不排除存在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1月5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6年4月5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将尽快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工作。若此项议案未被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复牌,并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充分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后复牌。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