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评论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特别报道
  • 9:艺术资产
  • 10:专版
  • 11:路演回放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9:基金·巡礼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深圳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进展公告(三)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总监履职公告
  •  
    2015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47版:信息披露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深圳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进展公告(三)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总监履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5-08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12月7日对外披露。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2009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要求公司在2015年12月18日之前,针对《审核意见函》中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审核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由于相关问题的回复涉及对部分事项和数据的进一步核实、补充,需要结合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进行确认和完善,无法在《审核意见函》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延期至2015年12月21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各方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将于2015年12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公司股票预计于2015年12月22日复牌。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