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评论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特别报道
  • 9:艺术资产
  • 10:专版
  • 11:路演回放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9:基金·巡礼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  
    2015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4版:信息披露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5-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5-072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将于2015年12月21日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是在原有与天猫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合作。

      一、 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兆禧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网络商城技术、电子商务平台支持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无其它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拟于2015年12月21日在杭州签订《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家化与阿里巴巴集团双方在合作中为平等互利关系,致力于共同打造领先的销售平台、品牌建设平台和创新平台。双方的共同目标为:

      1、 巩固阿里作为上海家化线上重要销售平台占比地位;

      2、 联合阿里成为上海家化重要线上及O2O营销平台;

      3、 上海家化与阿里大数据整合运用与联合研发中心深度合作;

      4、 上海家化与阿里巴巴的相关网络及技术平台构建全新O2O项目;

      5、 双方物流体系、渠道合作及其他。

      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共建线上领先销售平台

      双方共同努力,实现上海家化旗下品牌各旗舰店在天猫的销售增长和线上领先销售平台地位,实现上海家化品牌各旗舰店2015至2016财年(即2015年9月起至2017年3月止)在阿里系平台线上销售增长远高于行业增长以及大盘增长,巩固上海家化领先线上销售平台地位。

      2、 共同创建阿里生态系统品牌建设与消费者联接创新营销模式

      充分发挥阿里生态系统的优势,结合上海家化在日化行业的经验,创新的广告投放模式与消费者联接触达沟通及营销模式。并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的会员管理产品(CRM)实现线上线下融通的会员关系管理。

      3、 行业分析洞察与行业报告

      结合上海家化在日化行业领域的经验与阿里平台数据分析与消费者洞察,共同创建与草本指数的相关标准,并在行业内推广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4、 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

      双方积极开展在产品研发方面与技术创新方面的的合作,阿里为上海家化旗下品牌产品相关的研发需求,提供基于阿里平台内大数据与消费者历程试点分析,上海家化积极参与阿里平台内新技术,产品与服务等创新试点应用。

      5、 供应链优化

      上海家化积极参与阿里在供应链优化业务领域(如菜鸟物流等)的合作与尝试,阿里根据上海家化所处日化行业特征,为上海家化提供可应用于日化垂直行业的服务与优化。

      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有效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2014年度公司在天猫旗舰店实现营业收入859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1.61%;2015年1-9月公司在天猫旗舰店实现营业收入8544万元,占公司2015年1-9月营业收入的1.85%。本次合作预计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形成战略伙伴关系,联手探索更多元化的电商运营模式,陆续推进“家化旗舰店”、“超级品牌日”等各项资源合作,最终实现品牌的影响力和销量同步的提升。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战略性约定,未涉及销售规模,未涉及具体金额,所涉及的合作内容需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合同,在后续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将于2015年12月21日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3、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本协议由公司管理层签署;

      4、本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新业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是在原有与天猫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合作。

      五、备查文件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

      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1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