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5-067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1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6名,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议案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特对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现修改为: 为维护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原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Hengli High Pressure Oil Cylinder CO.,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Hengli Hydraulic CO.,Ltd.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融资计划(2016-2018)》;
本计划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通知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其中,议案一、二、三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5-068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在设立之初,产品为液压行业的高压油缸单一产品,因此,公司名称为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从2011年10月上市后,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逐渐发展壮大。产品从单一的高压油缸产品逐步扩展至液压行业的泵、阀、液压系统等其他产品。目前公司名称已无法涵盖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类型。同时为进一步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性质及明确公司发展成为一流高端液压元件系统供应商和液压技术方案的提供商的目标,公司董事会提请修改公司名称,拟将公司名称由“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英文名称由“Jiangsu Hengli High Pressure Oil Cylinder CO.,Ltd.”变更为“Jiangsu Hengli Hydraulic CO.,Ltd.”。同时,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名称相应变更为“江苏恒立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该名称变更事项的相关登记事宜。
待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
上述手续全部完成后,公司将适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证券简称为“恒立液压”,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简称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2015-069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6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东面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6日
至2016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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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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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张小芳 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3167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hydraulic.cn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