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解除质押及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大洲兴业 编号:2015-083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股份解除质押及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厦门新大洲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商贸)、厦门双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润投资)、厦门市港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房地产)通知,上述股东已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与公司上述股东均为一致行动人,具体关联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27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上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一、股份解除质押
大洲集团、新大洲商贸、双润投资、港中房地产均于近日将其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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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协议转让
大洲集团、新大洲商贸、双润投资、港中房地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共计20,39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协议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转让完成后,陈铁铭先生将直接持有本公司29,214,96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
本次拟协议转让股份事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规则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的相关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