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2015—047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起停牌。2015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 年 11月 23 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 1个月。
一、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江有归等独立第三方。
(2)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标的资产行业类型属“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停牌期间,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已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交易各方对重组方案沟通、协商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10月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年10月15日,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年10月2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年10月29日、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9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11月2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年11月28日、12月5日、12月12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12月16日,发布《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3)已签订的协议书等: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签订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原因
鉴于标的资产业务模式多样,且交易对象较多,尽职调查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审计评估工作也有较大的工作量,全部完成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5年 12月 23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2015年12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 12月 2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