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
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财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15年12月24日起,将新增凯石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5年12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凯石财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
经本公司与凯石财富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24日起(具体结束时间遵循凯石财富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凯石财富网上交易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本公司旗下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优惠方案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开通销售及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列表:
■
备注:东方金账簿货币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不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东方金账簿货币B单笔申购申请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若东方金账簿货币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A升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B。若东方金账簿货币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东方金账簿货币B降级为东方金账簿货币A。因本公司旗下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期,该两只基金暂不开通申购及定投等业务办理,也不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该两只基金自开放申购当日起,将自动参与本公告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凯石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该基金将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凯石财富,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凯石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1、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参与深圳众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众禄”)协商一致,现决定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深圳众禄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12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众禄官方网站(www.zlfund.cn)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费率最低享有1折优惠(前端收费模式),优惠前申(认)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适用的折扣优惠详见深圳众禄的公告,基金原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深圳众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深圳众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东方基金或深圳众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在深圳众禄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本公司基金,且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认)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深圳众禄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深圳众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深圳众禄或将不时调整该活动及费率优惠安排,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深圳众禄官方网站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12月2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