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4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025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452.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64,572.50万元,于2012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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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991,396.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733,603.17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2]B0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管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
2013年1月28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德电缆”)来实施。2013年2月,本公司与裕德电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意公司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帐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