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12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7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9月18日。
2、授予价格:为每股14.8元。
3、股票来源: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337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内予以锁定。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比例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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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公司董事会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程中,激励对象张皎、夏云梅、陶俊平、张丽、王桂强、陈雪超、朱守法、胡金、毛祎、闫国华等10人因资金以及离职等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6名调整为76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00万股调整为36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69万股调整为337万股,预留31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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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7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1525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止2015年12月7日止,公司已经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49,876,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7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46,506,000.00元。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7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6,670,000.00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7月1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04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4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0,04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7万股,于2015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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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10,040,000 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41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667万股增加至11,004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靳坤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56.19%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靳坤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54.93%的股份。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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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9 公告编号:2015-05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修改。现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偿还银行贷款,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宪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修改。现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偿还银行贷款。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