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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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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6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拓宽公司海外融资渠道,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境外发行不超过6亿欧元或等值美元的外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初步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境外公开发行

      3、币种:欧元或美元

      4、发行额度:不超过6亿欧元或等值美元

      5、债券期限:3年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在发行日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面向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外投资者

      8、上市地点: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欧元债券)/香港证券交易所(美元债券)

      9、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用于桐庐生产基地建设、互联网基地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各项资金需求;同时为避免外汇汇率波动对本次发债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采用套期保值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远期、货币互换等)降低汇率风险,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金额的50%

      10、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安排:无

      11、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或调整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如下事项:债券面值、发行时机、发行规模、 担保、发行价格、发行期限、利率、汇率风险管理、还本付息期限、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 募集资金用途、承销安排等。

      2、为本次发行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境内外中介机构;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报告等手续,编制并报送各类申请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发行方案、担保方式以及对应的申请文件进行相应调整;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等。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并通过套期保值进行汇率风险管理。

      4、批准、确认及追认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已做出的任何行动和步骤。

      5、根据任何适用的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二十四个月有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以实际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不含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应授信额度)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计划以符合银行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上述金融机构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并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综合授信业务。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4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6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5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以实际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6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投资完毕,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差异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400,000,000.00元。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0,478,95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29号)。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42,021,050.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以其中的2亿元设立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营工作。

      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

      201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洛杉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及比利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用于办公场地的购置。同意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1.5亿元实施本次国内分支机构办公场地购置计划。

      2012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后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11.60元用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3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项目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中的5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项目资金缺口。

      201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 亿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015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项目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投资完成后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8,872.24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项目资金缺口。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中“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项目”已经投资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募投项目中“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项目预计在2016年完工。目前整个项目虽未全部完工,但已不需要再投入其他募集资金,项目自身产生的自有资金可以满足后续所需。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4,748.7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60.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514.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20,514.3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14%。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从各个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故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并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

      2、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实质上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后续暂存募集资金专户可能产生的新增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所有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以实际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0,514.31万元(以实际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通过核查,我司认为,海康威视将节余募集资20,514.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7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科技”)、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电子”)、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康”)以及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 LTD. (以下简称“海康香港国际”)提供担保;海康科技为全资子公司CO?PERATIEF HIKVISION EUROPE U.A.(以下简称“海康欧洲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康科技是公司现在主要的生产基地,由于其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资金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满足海康科技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拟为海康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海康科技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海康电子是公司未来规划中的生产基地,为满足海康电子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拟向海康电子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7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海康电子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重庆海康是公司的现有生产基地之一,由于其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资金需求量日益增加,为满足重庆海康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拟向重庆海康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重庆海康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为解决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海康香港国际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海康香港国际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美金8000万元(约折合人民币5.16亿)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海康欧洲公司是海康威视设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子公司,是公司国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海康科技拟为海康欧洲公司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约折合人民币6,450万)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A.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2号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批发: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

      B.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699号B座406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礼荣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安防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C.企业名称: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金桥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丹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电子工程、智能系统工程及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施工及维护(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D.企业名称: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 LTD.

      住所:Suite 03, 15/F, CARNIVAL COMM BLDG 18 JAVA RD NORTH POINT HK

      注册资本:港币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私人

      执行董事:何虹丽

      经营范围:转口贸易、销售

      E.企业名称:CO?PERATIEF HIKVISION EUROPE U.A.

      住所:Parellaan 24, 2132WS Hoofddorp,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注册资本:欧元壹万元整

      公司类型:合作社(荷兰的一种公司形式)

      执行董事:何虹丽

      经营范围:数字安防产品的销售、服务、维修;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系

      海康科技及被担保人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

      注:HDT国际是公司全资持股的一家香港子公司。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海康科技的总资产为13,561,889,686.48元,净资产为658,013,251.16元,资产负债率为95.15%。

      截至2015年9月30日,海康电子的总资产为754,668,892.01元,净资产为169,939,470.83元,资产负债率为77.48%。

      截至2015年9月30日,重庆海康的总资产为597,777,086.46元,净资产为146,478,541.36元,资产负债率为75.5%。

      截至2015年9月30日,海康香港国际的总资产为2,110,690,343.57元,净资产为-43,197,292.16元,资产负债率为102.05%。

      截至2015年9月30日,海康欧洲公司的总资产为46,238,191元,净资产为-27,670.15元,资产负债率为100.06%。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A.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60亿元人民币

      B.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12亿元人民币

      C.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1亿元人民币

      D.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 LTD.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美金8000万元(约折合人民币5.16亿元)

      E.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CO?PERATIEF HIKVISION EUROPE U.A.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约折合人民币6,450万)

      2、 为全资子公司采购付款义务提供担保事项

      A.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

      B.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

      C.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间将根据子公司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确定,且本次拟通过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海康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及CO?PERATIEF HIKVISION EUROPE U.A.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效提升该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81亿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1.03%。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8,760.25万元,占公司2014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0.67%,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除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提及的担保额度实际可用余额适用于本议案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发生的担保事项。

      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7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且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1.1 发行主体

      1.2 发行方式

      1.3 币种

      1.4 发行额度

      1.5 债券期限

      1.6 发行利率

      1.7 发行对象

      1.8 上市地点

      1.9 募集资金用途

      1.10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安排

      1.11 决议有效期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3、《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4、《关于为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海康威视A楼22楼)

      联系人:郑一波

      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5

      2、投票简称:海康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