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2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来的通知。
截至2015年12月8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安邦保险”)合计持有本公司68,573,5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00005%,首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5%。公司已于2015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保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达137,14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02%,达到本公司总股本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2974139
注册资本:3,0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6月23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556282452号
联系电话:010-85256169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号:110000014538044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1908房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1年12月31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440300599638085号
联系电话:0755-33337041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注册号:310000000088781
注册资本:89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2006年1月12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税字510198784768842号
联系电话:028-85987962
(四)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6628383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3层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3年12月31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89680320
联系电话:010-8525714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8%股份,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7.56%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8.31%股份,持有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9%股份。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存在的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安邦保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保险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到137,14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02%,达到本公司总股本10%。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协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仁堂
股票代码:600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1908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30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3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3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仁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仁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同仁堂 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2974139
注册资本:3,079,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10层1002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0年6月23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556282452号
联系电话:010-85256169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号:110000014538044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海运中心主塔楼1908房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1年12月31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税登字440300599638085号
联系电话:0755-33337041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官清
注册号:310000000088781
注册资本:89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号楼8层
经营范围: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自2006年1月12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税字510198784768842号
联系电话:028-85987962
(四)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大锋
注册号:110000016628383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3层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3年12月31日至永久经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89680320
联系电话:010-852571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
(一)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四)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主要负责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8%股份,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7.56%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8.31%股份,持有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9%股份。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8%股份,持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7.56%股份,持有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8.31%股份,持有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99%股份。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存在的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已发行股份的6.50%;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83)已发行股份的14.60%;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2)已发行股份的9.12%;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02)已发行股份的6.44%;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94)已发行股份的6.74%;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97)已发行股份的5.00%;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已发行股份的10.72%;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已发行股份的5.61%;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83)已发行股份的5.89%;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2)已发行股份的15.8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对同仁堂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同仁堂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增持同仁堂的股份及具体增持比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守型投资组合”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28,559,0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8%;通过“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型投资组合”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9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1%。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41,698,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4%。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22,152,8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2%;通过“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33,055,7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1%;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万能产品”账户购买同仁堂普通股股票累计达到11,584,6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4%。
截至2015年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共计137,147,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00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同仁堂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同仁堂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邦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