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09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生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案件被告;
● 涉案的金额:741.37万元及利息;
● 本次诉讼,公司需按有关协议约定支付事务所律师代理费889,573元,并计入2015年当期损失。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成都市金环投资有限公司(“金环公司”)
被告之一: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厦华公司”、“本公司”)
被告之二: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厦华成都分公司”)
2013年6月9日,原告金环公司因行纪合同纠纷为由,以本公司及厦华成都分公司为被告起诉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偿还货款及返利款合计约741.37万元及利息。公司已于201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二)“或有事项”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中披露。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与请求:
金环公司于2002年9月与厦华公司、厦华成都分公司合作经销彩电,并签订《经销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业务合作书》等相关文件。
金环公司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所欠货款及返利约741.37万元;2、被告从2008年6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到实际还清欠款时止。
三、诉讼判决情况:
在原、被告双方对账无果、原告亦不同意进行司法审计的情况下,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驳回成都市金环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63,691.78元,由成都市金环投资有限公司负担。目前公司已经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成民初字第967号)。
原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本次诉讼,公司需按有关协议约定支付事务所律师代理费889,573元,并计入2015年当期损失。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5-10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领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厦门市领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厦门市昊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三家子公司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总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设立子公司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为了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创造业务新增长点,谋求多元化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上海领彧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领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昊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家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15年12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领彧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1、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38号704-13室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人代表:王玲玲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
6、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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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领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1、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B之三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人代表:王玲玲
5、经营范围: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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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厦门市昊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1、注册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之三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法人代表:王玲玲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6、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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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布局有一定的积极影响,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状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