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2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功竞得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01、6002地块项目(1、2#办公楼、地下车库3项)施工招标,中标价为85,969.61万元。
同意大龙顺发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云虎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3,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关于提名杨祥方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构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提名杨祥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认为,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程序,拟任职人员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5日。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杨祥方先生简历
杨祥方,男,1965年4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技术科科长、施工管理部主任、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2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于近日成功中标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01、6002地块项目(1、2#办公楼部分、地下车库3项)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施工招标”),中标价为85,969.61万元。
根据《中标通知书》,大龙顺发拟与招标方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城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大龙城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交易将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395,916,55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7.7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马云虎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销售塑钢门窗、花卉、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杂品、汽车配件、润滑油;零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品)、五金产品;燃气供热服务。
经审计,大龙城乡2014年末资产总额554,775.67万元,负债总额329,768.35万元,净资产225,007.32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184,986.23万元,净利润454.37万元。近三年主要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持续平稳。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子公司大龙顺发根据施工招标活动的《中标通知书》,与控股股东大龙城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85,969.61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名称: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01、6002地块项目(1、2部分#办公楼、地下车库3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承包方: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171280平方米。
承包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红线内的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金额:859,696,070.61元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3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 月17日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经营生产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可持续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可持续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该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经营生产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符合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2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已实际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21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3,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裕龙花园四区33号楼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付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50,812.52万元,负债总额为24,637.85万元,净资产为26,174.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49%; 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457.05万元,净利润1,063.49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大龙顺发资产总额为48,340.82万元,负债总额为22,422.55万元,净资产为25,918.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38%;2015年前三季度度实现营业收入14,353.79万元,净利润-256.39万元。
大龙顺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98.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大龙顺发向江苏银行申请人民币23,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大龙有限为大龙顺发上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大龙顺发与江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至该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为大龙顺发提供 23,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贷款主要用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符合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15-02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2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00至2016年1月12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和《对外担保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5:00至2016年1月12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金奇
(二)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5-03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成功竞得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01、6002地块项目(1、2#办公楼、地下车库3项)施工招标,中标价为85,969.61万元。
同意大龙顺发根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