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晶海洋半导体(东海)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通过农业银行东海县支行向晶海洋半导体材料(东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海洋”)提供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晶海洋用于日常流动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5%,每季度末收息一次,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临2015-021)。
2015年12月21日,公司已如期收回晶海洋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相应利息同时结清。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