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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85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5日和2015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81)和《关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临2015-083),定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5日

      至201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2015年12月5日和2015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 系 人:邹超、魏烨华

      3.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