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证券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5-052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9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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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有关提案。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剑江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董事史乐山(John Robert Slosar)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庆林先生、何超凡先生、周峰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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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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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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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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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及其专业公司签署2016-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申请相关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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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大进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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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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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5、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已对第5项议案回避表决。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雅楠、毕玉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