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103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证券简称变更的情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经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鉴于公司名称已由“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突出公司未来业务的行业特性,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林洋电子”变更为“林洋能源”,公司证券代码“601222”不变。证券简称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的简称为准,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另行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2012年初,公司董事会提出将“智能、节能、新能源”作为公司未来三大引擎发展格局,公司开始逐步投资光伏应用领域,专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营。在“互联网+”国家战略和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公司努力打造智慧光伏电站运维云平台,同时为客户提供领先的微电网系统解决方案,并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微电网等多个专业方向入手,布局从上游发电到下游用电、售电、能效管理等一体化的能源互联网生态闭环,提出成为“东部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通过近几年的运作,公司新能源业务得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2014年以来,随着国家对光伏的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公司利用自身的优势快速布局新能源业务,并分别在全国各地设立子公司,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快速向能源互联网领域转型升级。2014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有序的开展。为了更好的能为光伏电站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公司于近期启动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主要为“30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智慧分布式能源管理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中。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5年11月12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鉴于公司目前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远大于电力产品领域的投资,为使公司名称能更契合公司转型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证券简称更能体现公司目前战略转型的方向,并与公司名称保持一致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证券简称由“林洋电子”变更为“林洋能源”,公司证券代码“601222”不变。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新能源业务正在逐步推进,为了能实现“东部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领域最大的互联运营和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逐渐从仪器仪表行业开始向能源互联网领域拓展。该领域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同时还存在行业发展及产业政策风险、项目建设质量风险、新能源领域相关业务市场风险等,在公司面临转型升级过程中,上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