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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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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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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5-13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27),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5年12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下午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5日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忠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5********)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林长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孙志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关于选举潘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曾政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林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9日9:0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5年12月29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华耀虹

      2、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3、传真:0591-28513121

      4、邮政编码:350200

      5、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9。

      2.投票简称:“雪人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雪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1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 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3、对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一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累计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6,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选举股东监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1。

      (4)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平均投给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

      (5)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

      (6)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7)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