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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5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现旗下的精密制造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总投资为5,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投入,100%由精功科技出资。注册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2106号。经营范围主要为: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轻纺设备、工程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租赁、研发和技术服务;精密机械零配件、钣金件、机箱机柜、轴承、电机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后,办公生产所需厂房将通过租赁精功科技厂房的方式解决,投资额5,000万元将主要用于购买精功科技制造分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设备及公司运行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82的公司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孙国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2018年8月29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附:候选人简历

      孙国飞,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306211965********,现年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0年7月至1991年12月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质检员、车间主任;1992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专件分厂厂长;1995年1月至2000年9月任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4年6月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绍兴精功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国飞先生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精功集团有限公司570万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1.14%), 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功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旗下的精密制造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5000万元在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2106号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投资主体为公司本身,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思路和军民融合的国家发展战略,结合现行军工制造领域企业准入标准和企业实际,公司将现旗下的精密制造分公司单独改制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暂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总投资为5,000万元,全部以现金投入,100%由精功科技出资。注册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2106号。经营范围主要为: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轻纺设备、工程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租赁、研发和技术服务;精密机械零配件、钣金件、机箱机柜、轴承、电机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后,办公生产所需厂房将通过租赁精功科技厂房的方式解决,投资额5,000万元将主要用于购买精功科技制造分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设备及公司运行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设立,旨在顺应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从谨慎性和产品覆盖率的角度考虑,加快推进公司在军工与民用产品制造领域的拓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性发展,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