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6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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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理董事长李仁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游晓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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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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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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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林涛、李玲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5-067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重庆市长寿经开区钢城大道一号本公司管控大楼三楼二会议室,以电话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与会董事推举代理董事长李仁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选举涂德令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及任命部分专门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3.1 补选刘大卫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命刘大卫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2 补选涂德令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3 补选刘大卫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任命刘大卫先生为该委员会主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涂德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