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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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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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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披露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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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1版)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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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6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联系人:陈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6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64333051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6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6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7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7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省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联系人:朱晓超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market.fund123.cn

      (7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7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7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汪林林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7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吴卫东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7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室

      法定代表人:沈伟烨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 王巨明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78)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站:8.gw.com.cn

      (7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王建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8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 www.66zichan.com

      (8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8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59053566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龙尧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fund.sinosig.com

      (8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8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周丹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86)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8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宁路168号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联系人:昌华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联系人:冯伟

      电话:(0755)83575836

      传真:(0755)8291253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战胜业绩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等国家信用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不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也不主动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等级为AA级或以上的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此外,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1、基本价值评估

      债券基本价值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均衡收益率曲线(Equilibrium Yield Curves)。

      均衡收益率曲线是指,当所有相关的风险都得到补偿时,收益率曲线的合理位置。风险补偿包括五个方面:资金的时间价值(补偿)、通货膨胀补偿、期限补偿、流动性补偿及信用风险补偿。通过对这五个部分风险补偿的计量分析,得到均衡收益率曲线及其预期变化。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差异是估算各种剩余期限的个券及组合预期回报的基础。

      本基金基于均衡收益率曲线,计算不同资产类别、不同剩余期限债券品种的预期超额回报,并对预期超额回报进行排序,得到投资评级。在此基础上,卖出内部收益率低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买入内部收益率高于均衡收益率的债券。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1)久期策略

      久期策略是指,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以及基金投资对风险收益的特定要求,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本基金将在预期市场利率下行时,适当拉长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在预期市场利率上行时,适当缩短债券组合的久期水平,以此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首先评估均衡收益率水平,以及均衡收益率曲线合理形态,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评估不同剩余期限下的价值偏离程度,在满足既定的组合久期要求下,根据风险调整后的预期收益率大小进行配置,由此形成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的期限配置策略。

      (3)类别选择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因此,类别选择策略主要指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存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类别间的配置。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基于不同类型非国家信用债券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建立不同类型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利差变动预测模型,并进行估值分析和比较,由此在各类型非国家信用债券之间进行优化配置。同时,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等市场信用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等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非国家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例。

      (4)个券选择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是指,在价格/内在价值分析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的债券分析流程,鉴别出价值被市场误估的债券,择机投资低估债券,抛出高估债券。

      1)信用等级评定

      在进行各类型非国家信用债券的个券选择时,本基金将首先结合外部评级报告和内部评级分析,谨慎判断个券信用等级水平,并重点筛选出符合本基金信用等级要求的个券。

      2)个券价值分析

      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根据各类型非国家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个券信用等级变化概率、剩余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个券内在价值分析,从中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个券: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等级将提升、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5)可转债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并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争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但应自转换后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卖出的,应自该等情形消除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卖出。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管理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3、组合构建及调整

      本公司设有固定收益组,结合各成员债券研究和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模拟组合。

      固定收益组定期开会讨论债券策略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组合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入,以及日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投资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出现时,本基金将基于审慎的原则,对这些新品种予以评估,在满足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基金投资品种的范围和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

      本基金以中证信用债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为基础构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鉴于上述指数的公允性和权威性,以及上述指数与本基金投资范围的一致性:中证信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指数样本由全市场剩余期限1年以上、信用级别AA及以上的信用债券样本组成;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指数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业绩比较基准中两个指数的权重反映的是本基金在市场中性预期下的资产配置比例。因此,该业绩比较基准能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业绩情况。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的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5年9月30日)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

      ■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C

      ■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中高等级非国家信用债券。根据本基金在市场中性预期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选取中证信用债指数收益率×9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 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面向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基金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 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

      (2)对于其他投资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 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费率水平如下:

      ■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来计算,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的转换费用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5年6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