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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 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85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城信息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明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长城信息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5-81)、《长城信息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84),公告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80人,代表股份280,113,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7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72,893,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1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107,21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继续停牌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3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637,17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1%;反对1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1%;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出席会议的关联方股东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64,326,164股、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3,323,870股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靖珂、纪昌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长城信息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86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大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开市起转为重组停牌。2015年8月28日、201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2015-70);2015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2015-80号公告),中国电子拟对本公司实施业务梳理并夯实中国电子信息安全业务基础,拟筹划本公司与多个公司之间的重组整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购买军工优质资产、置出亏损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

      由于方案的基础论证及商洽仍需一段时间方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继续停牌至2016年2月29日。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加快推进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在中介机构开展及完成初步的尽职调查、法律核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初步重组方案,并在与多个监管部门初步沟通后,中国电子、公司及相关方将确定重组方案并提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和披露;公司计划在2016年2月29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5日上午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