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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5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担保数量:3932万元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177597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5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22597万元(含本次担保)。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5年12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订《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保理融资额度合计3932万元,保理融资有效期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上述担保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以内,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溢租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注册资本:贰亿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租赁、运输装卸设备租赁、电力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印刷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租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维修、租赁业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实业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办公家具、工艺品、建材及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

      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317.43万元,负债总额2767.55万元,净资产33549.88万元,资产负债率7.62%。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163.58万元,净利润1371.79万元。

      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8191.67万元;负债总额14005.58万元;净资产总额34180.83万元;资产负债率29% ;2015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52.87万元,净利润816.14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2015年12月23日,香溢租赁将《租赁合同》(2014年12月14日香溢租赁与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共签订了2份融资租赁合同,详见公司2014-046号临时公告,本次公告和公司2015-048号公告所指的分别为其中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向香溢租赁提供保理融资3932万元。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2015年12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项下主债权向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理银行(债权人):交通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融资申请人(债务人):香溢租赁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指主合同《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

      (二)保证方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保证期间:每一笔主债权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内。

      四、公司意见

      (一)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担保计划的议案》,规定2015年度(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5.7亿元,单个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6亿元。具体担保对象为:香溢金联、元泰典当、香溢租赁、香溢投资。

      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最高额28亿元范围内,为香溢担保公司2015年度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行使相关职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155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121242.44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22597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额合计143839.44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87115.60万元的76.87 %,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