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4版)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传真:0571-87818329
客服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 陈桂华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新华、洪锐明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
1、现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资券;
4、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
9、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利率预期策略
影响利率走势的因素很多,影响短期利率变动的因素更多,运行方式也更为复杂。基金管理人将重点考察以下两个因素:
1、中央银行、财政部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政策意图。政府对金融市场运行的影响非常深远。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尤其是中央银行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判断及采取的应对政策是影响市场利率走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2、短期资金供求变化。短期资金市场参与者的头寸宽紧程度是短期利率变动的重要主导力量。短期利率随短期资金供求变化呈一定的季节波动形态。
具体而言,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反映国民经济变化的宏观经济指标,对国家经济政策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对短期利率的变化态势做出及时反应。重点关注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部门政策、预期物价指数、相关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等。
在分析方法上,本基金管理人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二)期限配置策略
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对投资对象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动态考察,构建合理期限结构的投资组合。从组合总的剩余期限结构来看,一般说来,预期利率上涨时,将适当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预期利率下降时,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延长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三)品种配置策略
在短期利率期限结构分析和品种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品种合理配置。当预期利率上涨时,可以增加回购资产的比重,适度降低债券资产的比重;预期利率下降,将降低回购资产的比重,增加债券资产的比重。
(四)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因此,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投资将是本基金关注的重点之一。具体而言,在组合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扩大交易对手方的覆盖范围,通过对这些银行广泛、耐心而细致的询价,挖掘出利率报价较高的多家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投资,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尽量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存款及存单资产的流动性。
(五)套利策略
在久期控制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货币市场的各个细分市场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找跨市场、跨期限、跨品种的套利投资机会,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当然,由于交易机制的限制,目前挖掘套利投资机会的投资方法主要是用风险相当,但收益更高的品种替代收益较低的品种,或者用收益相当,风险较低的品种替代风险较高的品种。
(六)流动性管理策略
流动性好是货币市场基金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日常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变化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等影响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建立组合流动性监控管理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实时管理。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利率走势预测、券种配置建议等,为债券决策提供支持。
3、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结合研究员的研究报告,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目标久期、期限结构、个券选择等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基金经理小组。
7、基金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2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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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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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除发生巨额赎回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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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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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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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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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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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8.3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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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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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发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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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即(1-利息税率)×活期存款利率。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2日至2015年6月30日)
1、广发宝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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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发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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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增值服务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如有);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1、基金的授信费用(如有);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开放日当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
鉴于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的高效申赎系统、结算及投资者教育等增值服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据此,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销售机构的委托,按照约定代其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并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行为即表明其认可已与销售机构签署相关增值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费率安排及由基金管理人代理收取增值服务费的方式。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收取的增值服务费以0.37%的年费率,按其持有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计算。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增值服务费年费率为0。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增值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下:
H=E×0.37%÷当年天数
H 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增值服务费
E 为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增值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15年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人员变动进行了相应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