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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5-089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王少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朱建舟先生出席并代为投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5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王少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朱建舟先生出席并代为投票。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朱建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0号)。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文明先生、王世皓先生、胡蕊先生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91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募投项目转让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转让合同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款项的收付、交接工作、员工安置等有关事宜;

      2、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转让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3、在本次转让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与本次转让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转让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转让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文明先生、王世皓先生、胡蕊先生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2号)。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此表示认可。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5-090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天津津滨中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中技”)的滨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转让价格为23,5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转让回收资金永久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2、本次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轶翔”)的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 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3年,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8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30,780,718.35元,其中用于置换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前期对津滨中技的滨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款13,388.07万元,并已于2014年1月23日置换完毕。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14,813.9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为1,425.91万元。

      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及其控股的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技”)拟将合计持有的募投项目公司津滨中技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轶翔。鉴于受让方上海轶翔的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的控股股东颜静刚先生也是中技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海轶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募投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募投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回收的资金拟永久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 募投项目转让的具体原因

      (一)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该募投项目于2012年获得建设用地,计划投资总额为27,573 万元,建设年产 400 万米的离心方桩生产线项目,截至2015年9月30日,累计投入资金为14,813.98万元。目前,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厂房部分基础建设及部分临建,尚处于在建阶段,未发生生产、销售等活动,亦未产生效益。

      (二) 募投项目转让的具体原因

      该募投项目目前仍处于建设期,预计短期内尚无法达到生产、销售条件。针对行业发展现状、区域经济环境及市场前景等实际情况,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转让该募投项目旨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募投项目转让的基本情况

      1、 转让标的:津滨中技100%股权;

      津滨中技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3、交易各方:出让方1为中技桩业,出让方2为天津中技,受让方为上海轶翔;

      4、转让价格:23,500万元;

      5、支付方式:现金;

      6、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7、合同生效条件:出让方1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董事会批准;出让方2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股东会批准;出让方1和出让方2的母公司中技控股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程序。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 转让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该募投项目公司津滨中技成立于2011年6月2日,注册资本为22,888.07万元,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裕园路136#,法定代表人张永辉,经营范围: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主要股东:中技桩业占58.49%股份;天津中技占41.51%股份。截至2015年9月30日,津滨中技总资产为24,265.71万元,总负债为1,732.81万元,净资产为22,532.90万元。

      该募投项目公司津滨中技的转让价格参照具有资产评估、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价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所出具的《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津滨中技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23,259.32 万元。经协商,中技桩业和天津中技拟以23,500万元的价格将津滨中技100%股权授让给上海轶翔,上述转让价格较评估价值溢价240.68万元,较账面净资产溢价967.10万元,公司从该股权交易中预计获得收益889.28万元。

      四、 该募投项目转让涉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关系介绍

      该募投项目转让的出让方为中技桩业和天津中技,受让方为上海轶翔。颜静刚先生持有中技控股31.76%的股份,为中技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技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及其子公司天津中技分别持有该募投项目公司津滨中技58.49%和41.51%的股份;上海轶翔是中技集团100%控股的子公司,颜静刚先生持有中技集团98%的股份。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轶翔:成立于2014年5月5日,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1512号270室,法定代表人为袁国军,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信息、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主要股东:中技集团占100%股份。

      (三)关联方上海轶翔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于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不存在为该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该标的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过事前了解及调查,认为交易对方有能力支付本次津滨中技的股权转让款,具备相关履约能力,同时交易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四)关联方上海轶翔最近一期(截至201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关联人的承诺

      上海轶翔承诺:在受让津滨中技100%股权后,将不从事与中技控股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同类型的业务,保证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海轶翔的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上海轶翔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五、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旨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5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文明先生、王世皓先生和胡蕊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价格是依据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评估价值确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五)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旨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对本次转让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回收建设资金,使公司回笼资金后能够继续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整体战略方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对中技控股本次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5-09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技”)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轶翔”)转让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滨中技”)100%股权,其中中技桩业转让其持有的津滨中技58.49%的股权,天津中技转让其持有的津滨中技41.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基础,最终确定为23,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交易出售的标的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且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临2015- 090号公告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15年1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中技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天津中技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轶翔转让津滨中技100%股权,其中:中技桩业转让其持有的津滨中技58.49%的股权,天津中技转让其持有的津滨中技41.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基础,最终确定为23,500万元。

      此前,公司已于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转让了江苏兴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邦物流”)100%股权、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桩物流”)39.13%股权、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技”)持有的【芜大国土用2012第001号】标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上述交易成交金额合计12,902万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出售资产涉及成交金额已累计达到36,402万元,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7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现对该等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事项明细一并披露。

      以上出售资产交易基本信息参见下表: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方基本信息参见下表:

      ■

      2、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上述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津滨中技100%股权、兴邦物流100%股权、中桩物流39.13%股权、安徽中技土地使用权。以上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下表:

      ■

      (二)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1、交易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交易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相关评估情况参见下表:

      ■

      注:中桩物流39.13%的股权及安徽中技持有的【芜大国土用2012第001号】标的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为协议转让。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董事会经过事前了解及调查,认为交易对方有能力支付本次津滨中技的股权转让款,具备相关履约能力,同时交易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参见下表:

      ■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津滨中技、兴邦物流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受让方全部接收津滨中技、兴邦物流全部员工,认可员工工龄。如有员工不同意继续工作,则由出让方负责处置。上述出售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员工安置问题及土地租赁关系的变更。出售津滨中技100%股权涉及募投项目转让及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临2015-090号公告。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转让津滨中技等三家公司股权后,该等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从该等股权交易及相关资产交易中预计获得收益970.28万元。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及相关资产的议案》。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出售上述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事项发表意见如下:上述议案所涉及的募投项目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售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保持主业稳健发展的同时,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进一步拓展新业务领域,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让价格是依据资产评估公司评估的评估价值确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九、上网或备案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

      (四)董事会决议

      (五)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2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1日 14 点 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279号今唐大酒店(广灵四路)七楼B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颜静刚、蔡文明、王世皓、胡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登记。

      2、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粤路437号2号楼

      3、邮编:200434

      联系人:张军 高欣

      联系电话:021-65929055

      传真:021-65283425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