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5-083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28号1号楼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宋朝学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善华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敏红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桐梓化工16.5244亿元项目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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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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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超、崔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 赤天化 编号:2015-08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13日起停牌,并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6);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7),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2015年10月24日、10月31日、11月7日、11月14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49、临2015-51、临2015-52、临2015-053);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5),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2015年11月26日、12月3日、12月10日、12月17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7、临2015-064、临2015-072、临2015-075);2015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8),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30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丁林洪先生的控股子公司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其名下的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医药类资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目前,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