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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6版)

      根据品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六个子市场。在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具体而言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

      在久期和类属配置确定后,根据优化调整的策略,我们将选择下列三种期限结构配置方法之一构建组合:

      子弹组合:现金流集中在投资期到期日附近;

      杠铃组合:现金流尽量呈两极分布;

      梯形组合:现金流在投资期内尽可能平均分布;

      (3)通过因素分析决定个券选择

      从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我们重点关注:期限相同或相近品种中,相对收益率水平较高的券种;到期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种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券种;同等到期期限和收益率水平的品种,优先选择高票息券种;预期流动性将得到较大改善的券种;公司成长性良好的转债品种;转债条款优厚、防守性能较好的转债品种。

      为控制组合的整体风险,在选择可转换债券时我们遵循以下限定条件:债券溢价不超过15%、银行担保、公司连续三年盈利。

      C、权证投资策略

      我们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D、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我们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可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8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原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有更科学客观的权重比例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属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十二、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1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截止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注:上表中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3年6月30日之前(含此日)采用“富时中国A600指数收益率×8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0%”,2013年7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费用用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用。

      (2)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3)本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以持有期限分档设置不同的费率水平。费率表如下:

      ■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减少,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基金赎回费由赎回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本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2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对基金名称由原“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五、在“八、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根据最新的规则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七、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按最新的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九、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与本基金相关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