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1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01”,证券简称为“国债1301”,是2013年1月10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5元。
二、2015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03”,证券简称为“甘肃1504”,是2015年7月10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5元。
三、本所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8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四、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11日除息交易。
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期)国债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期)国债将于2016年1月11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084”,证券简称为“贴债1510”,是2015年10月12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5年12月31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7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为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等两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定于2015年12月29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8386”,证券简称“15徐新债”,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29%,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证券代码“118390”,证券简称“15阳光03”,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