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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版)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相关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9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拟分别与关联方三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化工”)、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新材料”)发生脱盐水及蒸汽供应的日常关联交易。

      2、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的合同方可生效。

      3、公司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嘉化能源是唯一一家在嘉兴港区乍浦经济开发区提供脱盐水及蒸汽的公司。三江化工和三江新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控制的公司,其生产基地接近公司生产基地,考虑到运输成本及生产工艺需求,拟分别与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发生脱盐水及蒸汽供应的日常关联交易,由公司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提供脱盐水及蒸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建忠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署的合同方可生效。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 15278.38万美元

      住 所: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氧乙烷、乙二醇、液氧、液氮、液氩(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 年12 月23 日)、表面活性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纺织及化纤抽丝助剂、油剂、染化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带储存经营:乙烯,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甲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31日),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化工用水的批发,管道运输服务、仓储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佳都国际有限公司持有三江化工100%股权。

      2、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美元

      住 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1号3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经营范围:减水剂产品的研发、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佳都国际有限公司持有三江新材料90%股权,三江化工持有三江新材料10%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

      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控制的佳都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脱盐水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合同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脱盐水,产品规格为硬度≤2umol/L;二氧化硅≤20ug/L。合同经各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届时经双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可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销售总额上限定为: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年中,公司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脱盐水金额预计将会超出上述所列之上限时,应重新预计当年供应的全年数额(“该预计数额”),并就该预计数额各自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定价依据

      参照嘉化能源当月同级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

      3、结算方式

      每月25日为贸易结算日,在计量经双方确认后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应在当月底前以电汇的方式汇入嘉化能源的银行账号上。延期付款或少付款,嘉化能源则在未付款项上加收每日0.3%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二)低压蒸汽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合同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低压蒸汽,出口蒸汽压力:1.3±0.1MPa,出口温度335±20℃。合同经各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届时经双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可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销售总额上限定为: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年中,公司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低压蒸汽金额预计将会超出上述所列之上限时,应重新预计当年供应的全年数额(“该预计数额”),并就该预计数额各自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定价依据

      按嘉化能源当月相同规格蒸汽的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3、结算方式

      每月的25号为贸易结算日,嘉化能源在结算日后的3天内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开具蒸汽销售增值税发票,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于月底前将热费以50%银行承兑汇票和50%电汇的方式汇入嘉化能源的银行账号上。延期付款或少付款,嘉化能源则在未付款项上加收每日0.3%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三)中压蒸汽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根据合同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低压蒸汽,出口蒸汽压力:3.5±0.1MPa,出口温度310±10℃。合同经各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届时经双方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可延长合同的有效期限,销售总额上限定为:

      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年中,公司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供应低压蒸汽金额预计将会超出上述所列之上限时,应重新预计当年供应的全年数额(“该预计数额”),并就该预计数额各自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2、定价依据

      按嘉化能源当月相同规格蒸汽的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3、结算方式

      每月的25号为贸易结算日,嘉化能源在结算日后的3天内分别向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开具蒸汽销售增值税发票,三江化工及三江新材料于月底前将热费以50%银行承兑汇票和50%电汇的方式汇入嘉化能源的银行账号上。延期付款或少付款,嘉化能源则在未付款项上加收每日0.3%的延期付款滞纳金。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定价参照非关联方客户之加权平均价格,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5-09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1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滨海大道798号平湖市乍浦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5年12 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5、6、7、9、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6、7、9、10、11、12、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7、9、10、13、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4、5、6、7、9、10、13回避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先生及配偶韩建红女士、沈新华先生、邵生富先生。议案15回避股东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先生及配偶韩建红女士。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月7日-8日的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秘:林琳女士 0573-85580699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 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9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考虑到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16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12月2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7)。

      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8日开盘起复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