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安溪县人民政府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8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溪县人民政府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结果,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该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5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5年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溪县政府”或“甲方”)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安溪县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发挥各自优势,就加快推进“智慧安溪”建设和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发展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溪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安溪县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全县总面积3057.28平方千米,辖24个乡镇466个村(居),人口115万,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第68位,安溪县的蓬莱镇在2014年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安溪经济活跃,产业多元,重点培育包括信息技术、光伏光电、休闲旅游、现代物流和文化创意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拥有商务部和福建省共同打造的“部省合作”项目——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以下简称“IT产业园”)。IT产业园总占地面积约1,300亩,以国际最高等级第三方灾备/数据中心为核心,构建以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为主的绿色生态产业链,打造集数据集中、安全管理、云服务、电子商务、数字金融、信息技术教育、众创空间、国际交流、投融资环境等功能为一体,覆盖福建、辐射海西的信息技术产业园区,目前已正式开园,成为福建省唯一建成的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和“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承载基地。随着海西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大交通高速时代的到来,安溪的区位、生态、人文、后发等综合优势显现,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本着“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协同推进、服务经济”的方针,以“统筹规划、集约发展、整合资源、促进共享、深化应用、务实求效、完善链条、全面带动”为原则,共同推进“智慧安溪”和IT产业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促进安溪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共推“智慧安溪”建设
乙方作为“智慧城市”综合运营商,凭借其在理念、技术、资金和人才上的优势,积极参与制定“智慧安溪”顶层设计方案、搭建“智慧安溪”大数据综合运营平台,将“互联网+”融入政府治理、城市管理、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分步建设智慧政务、信息惠民、智能交通、智慧水利、智慧医疗、智慧警务、智慧物流等智慧城市重点应用系统,并根据各应用系统的特性,推进增值运营,实现智慧安溪集约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2、共促IT产业园发展
双方围绕“中国制造2025”、游戏动漫等细分行业,联合第三方机构投资、建设与运营制造业、游戏动漫业众创基地。乙方充分发挥自身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IT产业园注入项目、技术、资金等发展资源,促进园区全面发展。乙方将自主建设、运营的互联网平台首选入驻产业园IDC机房,加快产业园区互联网运营业务的发展;引导乙方客户建设的信息系统平台入驻产业园;乙方通过并购或参股方式,投资产业园区优势产业,加快园区细分产业的培育发展;助推产业园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企业发展,加速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3、共建资本合作平台
双方积极参与对方发起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其它融资计划,提升双方资本平台的发展水平。建立产业转型合作机制,乙方充分发挥自身在创新技术、上市平台及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资源和经验,通过资本投资、技术指导、互联网+联营等方式,结合项目PPP等手段,帮助安溪县传统产业引入资本与技术,推动行业资源横向整合、创新运营,加速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转型,促进当地产业价值增值、效益增长、发展壮大。
4、共育人才队伍
双方建立常态化产学联动机制,通过项目吸引人才、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端人才在本地的沉淀。甲方定期分专题组织人员到乙方交流,乙方定期派高层次专业人员到安溪作专题讲座,帮助本地各类人才提高对“智慧城市”、“互联网+”规划发展的理解认识;利用乙方品牌及上市平台优势,帮助安溪县引进高端人才,推进当地科技创新与经济持续发展。
(三)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就扩大双方合作进行沟通洽谈,为深化合作提供服务和便利。
(2)支持乙方在安溪县的项目建设,为乙方项目依法提供包括市场、场所、资金、服务、人才等政策支持,依法保障项目在区内各地、各部门顺利实施。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将安溪县列为重点发展区域,结合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乙方发展战略布局,制定合作计划。
(2)根据合作内容,组织整体力量,保障项目所需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的投入,全力推进在安溪县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
3、双方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合作,并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合同。
(四)合作机制
为保证战略合作内容的落实和实施,在本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双方分别成立战略合作专项工作组,指定负责人,负责合作事宜的落实和日常联系沟通,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合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生效条件与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智慧城市综合开发和大数据服务业务,促进公司大数据研发与应用、众创服务线上与线下(“OTO”)的协同融合,做强主营业务,做深新育业态,做大区域市场,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建设、众创平台运营、大数据产业化等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初步洽谈的结果,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具体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87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主可控软件实验室被认定
为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通知,公司建设的自主可控软件实验室被认定为2015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是福建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福建省组织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科技发展方针,围绕福建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发挥学科发展优势,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开展创新性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攻关,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提供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
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从战略高度统筹推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的国产化进程,提高信息系统的自主可控水平。公司自主可控软件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研发国产化软件开发平台,构建从基础设施、平台、信息安全及应用软件等整体解决方案。
本次通过福建省重点实验室认定,是对公司自主可控软件研发实力的肯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公司自主安全可控信息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88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
股票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志雄先生的通知,吴志雄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其控股的福建新微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15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1日。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吴志雄先生持有公司限售股57,40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40%,本次质押股份总数为2,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4.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累计质押股份21,85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5%。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