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86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2 月 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87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15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在规定时间内,实际参会8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文龙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4年12月7日和2014年12月26日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
经综合考虑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拟将上述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同时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亦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06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77,427,123股增加至 381,947,723股。 公司注册资本则由人民币377,427,123元增加至人民币381,947,723元。据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8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增加注册资本,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量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1、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427,123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947,723元。
2、原第十八条 第三款
2011年5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12,000,000股。2012年4月13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18,000,000股。2014年11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907,3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907,300股。 2014年11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9,823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77,427,123股。
修改为:
2011年5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12,000,000股。2012年4月13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18,000,000股。2014年11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907,300 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907,300股。2014年11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9,823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77,427,123股。2015年11月4日,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0,6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81,947,723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9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1日
至2016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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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月 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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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6年 1月 7 日- 1月 8日。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
邮编:215616
联系人:邹国栋、周玲
电话:0512-5853258、0512-58353239
传真:0512-5847008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 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