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50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0.8亿元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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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决定投资具体事项,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 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一年之内)理财产品,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正常运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照常建设的情况下,进行上述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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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北京银行阜裕支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
2、 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方庄支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3、 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方庄支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
4、 公司与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5-051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25日,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
截至2015年12月25日,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达4,000,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首次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楼17层1701-01
法定代表人:陈晓红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号码:91110102552917941U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03月26日至 长期
主要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杉辰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楼17层1701-01
联系电话:010-57971508
三、 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协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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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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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楼17层1701-01
法定代表人:陈晓红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号码:91110102552917941U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03月26日至 长期
主要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铜箔(惠州)有限公司、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杉辰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楼17层1701-01
联系电话:010-579715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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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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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中融人寿在投资市场、融资市场和产业市场拥有丰富的经验,认可并看好真视通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中融人寿除本次股份增持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真视通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人寿合计持有真视通4,000,087 股,占真视通总股本5.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10月27日至12月25日,中融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增持真视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87股, 占真视通总股本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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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中融人寿持有的真视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增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买卖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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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红
日期: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