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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开展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国泰君安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非柜台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非柜台渠道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通过国泰君安非柜台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国泰君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国泰君安非柜台渠道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定投定额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君安各基金销售网点
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
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华泰证券开展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华泰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华泰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华泰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现场柜台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华泰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交通银行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以及通过交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享有以下优惠:
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15:00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费率统一为8折,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开通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如投资人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登陆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 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4)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交通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开展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申万宏源证券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网上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申购费率4 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申购费率 5 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申万宏源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申万宏源证券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申万宏源证券网站:www.swhysc.com
申万宏源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申万宏源西部开展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申万宏源西部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申万宏源西部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申万宏源西部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通过网上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申购费率4 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申购费率 5 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西部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申万宏源西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申万宏源西部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申万宏源西部各基金销售网点
申万宏源西部网站:www.hysec.com
申万宏源西部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兴业证券开展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兴业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兴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兴业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银河证券开展定期定额
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银河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银河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银河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银河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银河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招商证券开展申购及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招商证券协商,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享受申购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招商证券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招商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关于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开展定期
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和网上交易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2、优惠方案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信建投证券协商,本公司现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和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投资者。
(2)具体优惠费率及期限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柜台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定期定额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参加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 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 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各基金销售网点
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5)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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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5年12月30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销售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5)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构有权视为该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7)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8)“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联系人:王晶晶
网址:www.hsbcjt.cn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汇丰晋信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trading.hsbcjt.cn
电话:021-20376957
联系人:王晶晶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开放本基金A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开放本基金A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上的《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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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关于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
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香港投资者的跨境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决定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一类仅在香港地区销售的基金份额(即H类别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本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修改基金合同
基于上述基金份额类别的增设以及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修订如下:
增加:
“香港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通函》:指香港证监会2015年5月22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有关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通函》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A类别基金份额: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类别;
H类别基金份额:指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通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香港投资者设立的,在香港销售机构销售的本基金的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指A类别基金份额、H类别基金份额以及本基金未来增设的其他类别份额,但本基金合同关于H类别基金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香港代表:按照《通函》等法律法规担任本基金在香港地区的代表,负责接收香港地区投资者/机构的申购赎回申请、协调基金销售、向香港证监会进行报备和香港基金投资人的信息披露和沟通工作等依据香港法规应履行的职责;
香港销售机构: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由香港代表选聘的相关销售机构;
名义持有人:依据香港市场的特点,香港代表或香港销售机构将代表投资者名义持有“内地互认基金”(H类别份额)的基金份额,并出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持有人名册中;
H类别份额的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别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别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二)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修订如下:
增加: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称为A类别基金份额;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为中国香港投资者设立的份额,称为H类别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别基金份额、H类别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三)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增加: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H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由香港代表选聘的相关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H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四)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增加: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H类别基金份额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仅指基金A类基金份额开放日且该日为香港工作日,同时能满足H类别基金份额结算安排的交易日。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H类别基金份额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五)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对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处理,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修改为: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2)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别基金份额,对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处理,即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考虑到香港销售机构的技术条件限制,H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可不采用“先进先出”原则;”
(六)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修改为: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A类别基金份额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A类别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H类别基金份额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H类别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或基金金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七)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修改为: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2)A类别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H类别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考虑到香港市场的交易特点,H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申请和确认采用分级结算方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办理与香港代表之间的份额结算与登记,香港代表负责办理与销售机构之间的份额结算与登记,香港销售机构负责办理与H类别份额投资者之间的份额结算与登记;
香港销售机构对H类别基金份额类别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香港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的申请。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的H类别份额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H类别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包括该日)通过香港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八)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
修改为:
“(4)A类别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
(5)H类别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H类别基金份额时,应在香港销售机构处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或部分拒绝香港代表上报的申购申请,在此种情况下,应退回的申购资金(不计息)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退回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H类别基金份额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向香港代表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九)对《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六)申购与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下转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