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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2015-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收益的7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1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月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5年12月3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 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