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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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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5-17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2015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15:00至2015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股份466,221,025股,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33.53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2,959,4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6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261,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3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3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705,4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交易价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0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交易方式(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5、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支付期限(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7、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8、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9、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行数量(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锁定期安排(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81,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899%;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83%;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3%;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17%;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上市地点(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81,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899%;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83%;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3%;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17%;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56,4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4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1%。

      1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81,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899%;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83%;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3%;反对21,596,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17%;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7,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029%;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85,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85%;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9,6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4%。

      1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7、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19、本次方案及其它相关决议有效期(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57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570,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92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0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106%;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84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集团签署《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集团签署《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补充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594,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613%;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37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610,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648%;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33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90%;反对21,604,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35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594,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613%;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37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582,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21%;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269%;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2、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0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3、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91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99%;反对21,759,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308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00%;反对21,759,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910%;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4、与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0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5、与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0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6、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06%;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586,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612%;弃权4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90,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7975%;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7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8,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98%;反对21,62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0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李浩元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五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