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5-07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宜宾纸业自身发展陷入困境,自身的债务负担极为沉重,最近两年营业利润均为负数,主营业务停顿半年以上,面临严重财务困难。2015年11月26日,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56,691,800股(占宜宾纸业股本总额的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中环国投。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环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环国投作为股权受让方提出了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作为环保部下属的国有企业,中环国投的实力和优势能够确保宜宾纸业重组事宜的成功,帮助宜宾纸业走出经营困境。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益、胡跃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5-08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监事应为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宜宾纸业自身发展陷入困境,自身的债务负担极为沉重,最近两年营业利润均为负数,主营业务停顿半年以上,面临严重财务困难。2015年11月26日,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56,691,800股(占宜宾纸业股本总额的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中环国投。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环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环国投作为股权受让方提出了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作为环保部下属的国有企业,中环国投的实力和优势能够确保宜宾纸业重组事宜的成功,帮助宜宾纸业走出经营困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ST宜纸 公告编号:2015-08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4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4日
至201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3-15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831-3309377
传真:0831-3309600
联系人:陈禹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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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