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5-04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2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2015年12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1)同意马晓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刘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陈建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关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陈立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叶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黑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边新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独立董事杨有陆先生任期届满,在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担任的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修订<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1、新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2、新赛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新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黑永刚、关志强、边新俊声明
附件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晓宏: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198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新疆第五师财务局会计;新疆第五师会计核算中心主任;新疆第五师工业局局长;新疆第五师发改委副主任、主任;新疆第五师86团党委副书记、团长职务,现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江: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安徽肥东人,1991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农艺师职称,曾任新疆第五师82团3连农业技术员、统计,新疆第五师82团3连、6连副连长、5连指导员书记、3连连长(正营级),新疆兵团第五师畜牧开发公司书记、总经理,新疆博乐赛里木节水设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兵团第五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陈建江: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湖南衡山县人,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同年8月在84团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第五师84团9连会计、新疆第五师84团4连会计、新疆第五师八十四机关计财科、开发办和劳资科工作、2004年公务员考录到新疆第五师国资委、新疆第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副部长、新疆第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部长、新疆北疆果蔬公司挂职副总经理,现任新赛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关琳: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职称。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新疆兵团第五师供销社农资公司书记兼第五师赛里木肥料有限公司经理,新疆兵团第五师供销社农资公司书记,新疆兵团第五师供销社农资公司经理,现任新赛股份董事。
陈立福:男,汉族,196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石河子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所所长,石河子大学建筑设计院院长,石河子大学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石河子石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工会主席,2011年至今在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任教,现任新赛股份董事。
叶海英:女,汉族,1975年7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职称。曾任新疆第五师八十六团产品销售会计、农业综合开发办会计、项目办会计、计财科主管会计;新疆第五师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第五师国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赛股份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黑永刚: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1996年6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委员会委员, 曾任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新疆公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新疆三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三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新赛股份独立董事。
关志强:男,锡伯族,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主任、院党办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1996年10月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05年1月至兼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赛股份独立董事。
边新俊:男,汉族,1964年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法学学士,具有律师资格。曾任新疆经济律师事务所、新疆桑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至今兼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提名黑永刚、关志强、边新俊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黑永刚、关志强、边新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黑永刚、关志强、边新俊提名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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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5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
至201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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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6 年1月 14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8: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909—2268189
2、传 真:0909—2268162
3、联 系 人:高维泉、毛雪艳
4、邮 编:833400
5、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证券部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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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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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540,22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79,096.80元。2014年12月9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HW验字[2014]0027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51,8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6,279,096.80元,实际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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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082,836.26元,其中:年产150万吨活性氧化钙生产线项目投入1,907,035.00元(募集资金专项使用1,906,675.00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用360元);12家轧花厂技改项目投入6,885,671.76元(募集资金专项使用6,884,700.06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用971.70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88,290,129.50元(募集资金专项使用88,279,104.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续期间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投入10,761.45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及付款费用263.5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1,034,925.48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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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5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13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拟将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新赛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5-05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该方案,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新赛股份总股本 362,248,70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转增股数为108,674,6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2,248,703股增至470,923,313股。现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1、 原公司章程 “第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2,248,703元”。
修订为:第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923,313元。
2、 原公司章程 “3.1.04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2,248,70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3.1.04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70,923,3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订条款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3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5年12月29日11: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主持,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公司拟将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同意选举张庆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选举郭双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选举田冬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监事王江伟先生任期届满,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张欣先生、许丽霞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新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
一、股东监事候选人
1、 张庆帮
张庆帮,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1978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新疆农五师90团中学校长,新疆农五师90团劳资科科长,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安办主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新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 郭双霞
郭双霞,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农五师88团加工厂会计,农五师热电厂会计,农五师电力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监察部部长。现任新赛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
3、 田冬云
田冬云,女,汉族,196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第五师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第五师国资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第五师国资公司财务部部长、第五师金融办融资中心财务总监、现任第五师国资公司投融资运营部部长。
二、职工监事
1、张欣
张欣,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82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新疆武警总队服兵役,1985年复员到地方工作,曾任农五师81团6连会计、计财科会计、审计科副科长、劳资科副科长兼社保站站长、审计科科长。现任新赛股份职工监事、霍热分公司综合部经理。
2、许丽霞
许丽霞,女,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新疆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综合加工厂财务会计,新赛股份霍热分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现任新赛股份职工监事、审计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