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12月31日起众禄金融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销售业务,并参加众禄金融开展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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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率优惠活动
1)投资者通过众禄金融(www.zlfund.cn)申(认)购(含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上述基金,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金融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认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活动期间,若本公司新增销售基金产品(具体详见众禄金融活动公告),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三、费率优惠期限
自2015年12月31日起,结束日期以众禄金融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
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
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5年12月31日起积木基金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并参加积木基金开展的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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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通过积木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积木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积木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以积木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优惠活动期间
自2015年12月31日起,结束日期以积木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积木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积木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积木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积木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4.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址:www.jimufund.com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优惠活动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
二、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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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渠道一次性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