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时间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农业银行新签约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包含智能定投)的投资者。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3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四、优惠方式
在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农业银行新签约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含智能定投),定期定额申购款成功扣款一次后,自第二次自动申购开始享有5折费率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参加此项优惠活动的基金为以上规定的基金,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http://www.abchina.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
021-31089000
网站:http://www.gtfund.com
该活动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农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后可能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开放时间的提示性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将对相关类别基金(主要指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对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
有关指数熔断后我司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具体安排,请以届时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国信证券开通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调整定投下限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开通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同时将其它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调整为100元。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注:标*的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与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为自2016年1月4日起通过国信证券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邮编:200082
该活动解释权归国信证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泰证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