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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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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朝辉先生、监事王斌先生的辞职报告,郑朝辉先生、王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监事职务。鉴于郑朝辉先生、王斌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前,郑朝辉先生、王斌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监事的选聘工作。

      郑朝辉先生、王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郑朝辉先生、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9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5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王斌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决定提名代燕女士、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如代燕女士、赵元元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代燕 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代燕女士曾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代燕女士于2011年11月入职公司,目前任公司审计部主管、审计高级业务经理。代燕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赵元元 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A类法律执业资格证书。赵元元女士曾任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深圳市东方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赵元元女士于2014年12月入职公司,目前任公司审计部法务主管。赵元元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29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5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的住所拟由“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107室”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清华信息港一期综合楼1层101-2号”,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第五条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5年12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住所变更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的住所拟由“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107室”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清华信息港一期综合楼1层101-2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也于近日迁入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的生产基地办公,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邮编:518110。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6185752、0755-26616666)、传真(0755-26030222-3218)、网址(www.sunseagroup.com)和电子信箱(pengjian@sunseagroup.com、fanglingling@sunseagroup.com)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为方便接待安排,如投资者有现场调研需求,烦请提前电话预约。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编号:2015-072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8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本议案中的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

      2.1选举代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赵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月12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健、方玲玲。

      联系部门: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616666、0755-86185752。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研发楼。

      邮编:51805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3。

      2、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日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议案2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共需要表决2项议案,其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限进行投票,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对于非累积投表决议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表决议案,在“同意(股)”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限进行投票,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彭健先生的辞职报告,彭健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彭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彭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彭健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