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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山大学签署技术
    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100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山大学签署技术

      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与中山大学于2015年12月29日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署方情况介绍

      1、中山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同时是“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山大学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初步形成了“综合性、创新性、开放性”的特色,医科整体实力与医疗规模和质量居全国高校领先行列。

      此次开发研究项目之项目负责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大学院院长、教授松阳洲,系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此次开发研究项目之项目联系人,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黄军就,2015年4月发表了全球第一篇有关利用CRISPR技术修正人类三原核胚胎致病基因的基础科学研究报告。因该突破性研究,黄军就副教授入选全球知名科研期刊《自然》(Nature)杂志2015年度对全球科学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十大人物。

      2、中山大学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建立基于CRISPR/Cas9技术的地中海贫血疾病基因修正的技术体系。

      2、技术内容:(1) 研究CRISPR/Cas9技术在地中海贫血病人不同细胞中对疾病基因修正的技术体系;(2)建立有效筛选和扩增基因修正细胞的技术体系。

      3、技术方法和路线:(1)分离地中海贫血病人的不同细胞,建立细胞模型,利用CRISPR/Cas9技术进行致病基因的修正研究;(2)通过筛选有利于细胞扩增的因子,建立和优化基因修正细胞的技术培养体系。

      (二)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 CRISPR/Cas9技术在地中海贫血病人细胞中对疾病基因修正的技术体系;(2)建立1-2种有效筛选和扩增基因修正细胞的技术体系。

      (三)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投资:

      公司:

      1、 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

      2、使用方式:无。

      中山大学:

      1、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无。

      2、使用方式:进入抗衰老中心定向使用。

      (四)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共享。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由独立完成方决定。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协商决定。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双方共享。

      (五)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共享。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协商决定。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双方协商决定。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双方共享。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山大学抗衰老研究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双方在相互认可的“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等生物技术领域开展合作。根据意向书中关于合作模式的约定,合作建设期内,每年合作开展具体研究项目若干项,具体项目另行签署科技项目合作协议。

      此次公司与中山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积极落实战略合作,通过充分整合双方技术、资源等优势,中山大学科研队伍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共同建立基于CRISPR/Cas9技术的地中海贫血疾病基因修正的技术体系,加快推进精准医疗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有利于实现公司布局大健康产业战略目标。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1、本合同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中合作的成果未来在市场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对本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与中山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10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的未来五年(2016-2020)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在对包装印刷原辅材料实行统一采购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的资本、运营等资源优势,为合作伙伴提供供应链金融、咨询等服务。为了更好的开展上述业务,公司拟在前海深港合作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为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持有100%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印刷材料及激光镭射新材料的销售;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的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或备案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做大做强大包装业务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司在对激光镭射纸膜统一采购的基础上,将对其他包装印刷原辅材料实行统一采购,提升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前海深港合作区享有区位优势和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公司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深圳前海作为拓展产业链条,打通包装材料采购和投融资渠道,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在保障集团各公司生产经营及成本控制需求的同时,向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拓展盈利来源,推动公司大包装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公司预计,该子公司的成立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子公司成立后,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经营管理、市场、产品、政策等方面的风险。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102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1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仍在抓紧进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编制并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待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将及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每隔30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尚需满足多项审批或核准才能实施,包括并不限于本公司召开第二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核准等。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不存在可能导致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