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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15:0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利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5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进行股权协议转让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际情况,为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满足2015年报审计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提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信及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

      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至今已有延续近30年的历史;也是国内首批被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确认为具有证券业务专项复核及大型企业上市补充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6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15:00至2016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1日。截止2016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30-11: 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

      (3)在“委托般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计票规则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l、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 cninfo. Com. 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后5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潋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 com. 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浙

      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532、87387320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3、附件:《宏磊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7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并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则,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2)。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