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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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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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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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1月19日至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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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完成建仓。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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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一季度,经济数据阶段性企稳迹象明显,通胀水平在食品涨价和原材料补库存的带动下有温和回升,从外汇储备和外汇占款的变化来看,汇率贬值压力已经有所缓解。一季度,股票市场经历了熔断和取消熔断等里程碑式事件,于三月走出探底回升行情;债券市场受基本面和资金面影响,季末收益率水平有明显回升。本基金于2015年11月底开始第二个保本周期的投资运作,目前处于累积安全垫和建仓的重要阶段。大类资产方面,受制于安全垫的限制,我们建立并维持较低的股票仓位,并逐步建立中短久期的债券组合。股票方面,我们力图在市场大幅下行后着力捕捉具有高安全边际品种,我们主要关注本身基本面良好、并能够顺应新经济趋势的转型类个股和低估值蓝筹品种,继续回避单纯靠描绘愿景取悦市场的题材类个股;债券方面,我们在控制组合整体久期的同时,争取获得一定的票息收益。总体而言,我们在新周期开始后以低风险资产为主,将控风险放在首位。我们将防控债券的信用风险作为重要任务,确保每一只持有的债券都具有良好的债务清偿能力;对于估值水平较高的股票,我们关注其确定性成长能力,对前景不明确的公司,我们坚决回避。此外,作为增厚产品收益的手段,我们在资金成本允许的情况下,适度参与了新发转债和新股申购。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0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0%,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0.9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二季度,受地产、基建投资回升的影响,经济有望维持一季度的复苏势头,而温和回升的通胀水平有望与经济增长形成螺旋效应。中期来看,在供给侧改革方针的指引下,预计整个宏观经济仍以结构调整为主,在此过程中逐渐寻找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如果没有外生性因素影响,通胀大幅回升的可能性仍然较低;汇率受政策因素、海外因素等多重影响,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不确定因素。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的空间继续被挤压,投资者对政策改善的预期和预期效果也在减弱;财政政策有可能会加大力度。总体来看,宏观条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短期内趋于负面,二季度中长期债券的利率风险较此前有所加大。在债券投资操作中,我们将在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维持中短组合久期,并密切关注基本面变化对债市的影响,当收益率出现明显走高时,我们将视宏观环境进行久期调整。转债类资产目前仍处于标的稀缺阶段,存续标的虽然有所增多,但转股溢价率仍偏高,目前尚无大比例配置价值,我们将等待新转债供给增多后逐渐恢复对转债的投资。对于股票投资,我们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维持一定仓位,加强对标的的筛选,并择优配置错杀标的;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寻找在新经济中能够脱颖而出的真价值和真成长品种。随着经济的温和复苏和通胀水平的温和回升,存在产品涨价预期的公司将有望受益。我们不会追逐那些产品价格已经脱离基本面的公司,我们将着力寻找股价尚未反映涨价预期带来的基本面改善的潜在标的。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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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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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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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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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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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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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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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2015年11月19日合同生效,封闭期两年,至2016年03月31日本基金尚处于封闭期。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六)《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七)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八)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及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